西宁特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6: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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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
                                 临 2026-02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
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
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始日开始
执行《准则解释 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
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
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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