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6-017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销售、服务合同
金额累计约 830.31 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
销售合同、服务合同金额累计约 830.31 万元。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 13.3673%的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杨东辉担任其董事,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加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含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 年度预计
关联交易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 13.3673%的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
东辉担任其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薛蕾先生及董事杨东辉先生于 2023 年 12 月
通过西安博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成为其间接持股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 第(十
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集成电路设
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专业
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模具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
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电工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销售、服务合同金额累计约
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7.2.7 条中与同一关联人进行
的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系双方在综合考量各自真实成本、合理收益及外部市场现状的基
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价格
参考关联方向其他主体提供同类或相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 1
(1)主体: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乙
方)
(2)采购合同金额累计约:826.24 万元
(3)支付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且开具发票后全额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 2
(1)主体: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
方)
(2)销售合同金额累计约:4.00 万元
(3)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全额支付;支付部分预付款,验收合格支付尾款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 3
(1)主体:
铂力特(深圳)增材制造有限公司(甲方)、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乙
方)
(2)服务合同金额累计:0.07 万元
(3)支付方式:乙方出具相应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4 月,注册资本 733.4162 万元人民
币,为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公司按照实际
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各项合同,是公司进
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服务合同价格参考关联
方向其他主体提供同类或相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的
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
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关联董事薛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折生阳先生、关联董事杨东辉已回避表决。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
公司签署的各项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
需要,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各项合同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关
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