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33 公司简称:铂力特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
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
募集资金使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 3%
润总额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舞弊;
(2)该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内部监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能。
重要缺陷 (1)当期财务报告存在认定的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
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2)虽然未达到或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
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标准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利 润 总 利润总额 1%≤直接财产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
额 3% 损失<利润总额 3% 额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岗位人员聘任与解聘决策、
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4)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 (1)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2)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
会和管理层重视。
一般缺陷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整改。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整改。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满足《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地保证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可靠、
合规经营等控制目标的实现,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对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及运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深入优化和更新,持续提升公司全员风险意识及
内控规范水平,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
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5〕
司高度重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公司对2024年年度报告的数据进行了全面复查,并已于2025年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等相关公告,已完成对错误信息的更正。截至本报告出
具之日,相关措施已整改完成,后续将持续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2月31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报
告出具之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尚未对该事项做出最终结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大程度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
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薛蕾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