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2025 年度分别为独立董事
黄胜忠先生、董事贾露瑶女士、独立董事张学兵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
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
置的要求。
(二) 制度建设
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修订了《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召开会议 8 次,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就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度
半年报、内控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
会议情况 会议议题(会议表决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日期
第八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次 4 月 24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 日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计报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一 4 月 27
次会议 日
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二 《关于聘任王锦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关于公司启动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
计委员会第十三 8 月 11
事务所选聘工作的议案》
次会议 日
第八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项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四 8 月 29 3.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次会议 日 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计委员会第十五 9 月 12
的议案》
次会议 日
第八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1.《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六 10 月 30 2.《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2025 年度金融服务
次会议 日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计委员会第十七 12 月 19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次会议 日
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关于 2024 年年报审计情况的汇报,与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对年度财
务报告重点审计领域、重要会计问题及处理意见、审计程序及审计结论等事项进
行了充分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提议启动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审议选聘文件,对审计费用提出建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全面评估,认为容诚能够称职履行审
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容诚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对 2025 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第一次沟通,认真
听取并审阅了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及其相关资
料,并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计划》。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间,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汇报,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和表决,
发现运营与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督促指导公司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缺
陷开展分析和改进,不断完善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
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同时督促公司不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穿透式管理力度,
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开展审计检查。
(三)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标准给
予了重点关注和充分了解,并发表相关审核意见,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
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持
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公司风险管控的能力和水平,并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相关要求,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内控实际情况。
(五)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对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
构保持着持续、良好的沟通,关注审计计划,对计提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减值
准备的依据和标准、收入确认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给予了重点关注和充分了解,同
时积极协调公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审计委员会各项工
作履职尽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
规定和要求,认真规范履职,充分发挥审查和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经营效率进一步提高,为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