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晟: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6: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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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刘英斌、向旭家、
谷家忠三人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刘英斌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会议时间和议题如下: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4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以下为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度进行全面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各项工作。

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积极督促,
充分交流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
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
司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
行审议,并对审计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及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相应职责,切实有效履行了监
督指导职责。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
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进一步规范运作,发挥专业水
平,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的完善治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
能,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
利益。
  特此报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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