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1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通过套期保值,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 交易品种:国内商品交易所已挂牌的大豆、玉米、粳米、豆油、菜油、
棕榈油等与公司所需原材料及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对应的品种。
? 交易场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 交易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维粮仓粮食储运有限公司、维维(正阳)
粮油有限公司、维维汤旺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维维东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维
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
最高占用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套期保值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有
效为原则,不以投机交易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的玉米集团交割仓库、粳米交割仓
库、大豆交割仓库。公司主要从事豆奶粉、豆浆粉、动植物蛋白饮料的研发、生
产加工、销售,以及粮食收购、仓储、加工、贸易等业务,所需原材料及经营的
产品包括大豆、玉米、粳米、豆油、菜油、棕榈油等,上述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大
幅波动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压力,为合理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产品价
格的波动风险,公司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规避
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的波动风险,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公司拟对与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
保证主体业务经营为前提,不以投机交易为目的。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
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及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及
时间段相匹配,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相应的期货头寸持有时
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公司具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
规定,并配备专业团队。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因此,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二)交易金额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
(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
超过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国内商品交易所已挂牌的大豆、玉米、粳米、
豆油、菜油、棕榈油等与公司所需原材料及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对应的品种。
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
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
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
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方向性错误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
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市场。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
带来相应风险。
公司针对以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和管理,有
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相对安全。具体风控措
施如下:
原则,各司其职;
目的;
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专业团队,通过实行
授权和岗位牵制等措施进行控制;
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的波动风险,提升风
险抵御能力,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保持公司盈利稳定。但同时,也存在期货
价格可能发生与公司预判价格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
值要求,从而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的风险。
(二)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
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