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员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指引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儒荣先生、独立董事徐驰先生、
非独立董事曹邦俊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戴儒荣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四次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
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 2024 年日常关
联交易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追加确认 2024 年 9 月到 2025 年 1
月期间资金占用及整改完毕的议案》《关于内
审部 2024 年度工作总结及制定 2025 年度工作
计划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5 年第一季度
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第七届董事会审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财
计委员会第七次 务报告>的议案》《内审部关于 2025 年上半年
会议 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内审部关于 2025 年上
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八次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众
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服务,基本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各项工作。
(二)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
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开展本职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
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
听取管理层经营情况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
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
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其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徐驰对该项议案投反对
票。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并督促公司
内控管理部门全面完善内控运行机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管理层、内审部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对各方工作中的诉求和问题进行协调,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
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高效开展。
四、总体评价
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
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为董事会建
言献策,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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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无正文,为《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戴儒荣:
徐驰:
曹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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