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
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所”)作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政旦志远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
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政旦志远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322987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
楼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 89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
监会行业分类)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
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
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其中 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
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其中 6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 次。
(四)项目成员信息及执业记录
(1)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2)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纯,2007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9 家。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 2 家。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签字会计师程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序 处理处罚 事由及处理处罚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号 类型 情况
对发行人业绩预
自律监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措施 审核中心
业意见
涉及深圳市佳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科技股份有限公
员办事处 计项目,部分审计
程序执行不到位
涉及东莞金太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研磨股份有限公
员会广东监管局 司 2022 年年报审
计项目
政旦志远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的独立性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也
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政旦志远所在对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实施了有效的审计,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政旦志远同时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有关的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政旦志远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
质量等方面对政旦志远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同时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