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22 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四方建
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信息与沟通、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销售业务、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担保事项、关联
交易等内容。
分子公司管理、募集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关联交易、
工程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自我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1.5% 1%≤错报<1.5% 错报<1%
收入总额 错报≥5% 3%≤错报<5% 错报<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重要缺陷 1、 对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
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现;
响;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 直 接 财 产 净 损 失 总 额≥ 净资产总额的 0.5%≤直 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
净资产总额的 1% 接财产净损失总额<净 净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重要缺陷 1、 中层管理人员舞弊;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
陷。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纳入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经营主体的内部控制总体运行良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
有较强的适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对资金管理、采购、生产、销
售、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担保事项、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安全生产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管控,
能够为财务报告编制的真实性、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
面对行业持续低迷的严峻环境,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尤为重要,合规管理和内控体系化的重
要性更加突显。2026 年度,公司将进一步重视审计监察的监督作用,三道防线协同联动,在资金
管理、信息披露、采购业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合同管理、安全生
产等领域加强管控、不断优化,确保内控体系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协助公司实现各类经营
管理目标的达成。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德志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