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5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拟聘任的会计
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德勤华永”)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
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 亿元,(上述审计
业务收入和证券业务收入的重叠部分为我国境内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交易出
具审计报告的业务)。德勤华永为 61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97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
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其中,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共 5 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
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
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
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小红女士,高级会计师,自 2001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5 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美国密歇根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沈小红女士 2005 年加入德勤华永,2025 年
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7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书旸先生,自 2012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7 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书旸先生 2025 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5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华先生,自 2005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 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优秀人才。张华先生
份。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德勤华永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
定。公司拟就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向
德勤华永支付的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308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 48 万元),相比 2025 年度增加人民币 1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认为:德勤华永为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
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德
勤华永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