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支付的投资款人民币 1 亿元*(1+6%*原告支付投资款之日至被告支付全部回购
价款期间的天数/365 天),暂计算至 2026 年 2 月 1 日)及逾期付款利息、律师费、
保全费、保全责任险保费等支出。
理,暂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投资事项概述及业绩承诺情况
(一)投资事项概述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迪度”)
资协议》。
(二)《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情况
议审议通过,公司、广东迪度与曾庆前经过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曾庆前对广
东迪度2024-2026年的经营业绩做出承诺。
根据《补充协议》,广东迪度、曾庆前共同及连带地承诺,以2024年、2025
年和2026年作为业绩承诺期,在此期间广东迪度每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所述“净利润”计算口径应与本条一致)应分
别不低于2,000万元、3,010万元和3,010万元,且各年度单纯电芯贸易收入(指
不经过任何加工环节的纯贸易行为)及其他非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对应年度营业
收入比例均不高于10%,否则超过10%部分不计算。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上述任一年度业绩承诺,则,投资方有
权选择要求任何一方或多方,且目标公司、创始人应按照约定方式向投资方共同
及连带地作出补偿或回购投资方股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长久物流关于收购广东迪度
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公司与广东迪
度及其创始人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等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广东迪度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280.42万元(2024年度单纯电芯贸易收入及其他非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2024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均不高于10%),按分年度进行考核,2024年度未完业绩承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充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并自收到《回购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支付回购价
款。曾庆前收到《回购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回购价款。截至2026年2月1
日,曾庆前应向公司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15,813,698.63元。曾庆前逾期支付回购
价款,应当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公司为维权支
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责任险保费等支出。与此同时,根据《补充协议》约
定,公司有权就曾庆前持有的49%广州迪度股权的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曾庆前未能如期履约,2026年2月11日,公司就上述业绩补偿一案向北京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本次诉讼的财产保全能够顺利地实施,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暂缓披露程序,暂缓披露
上述起诉立案及财产保全申请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6)
京03民初78号)及《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申请人)》,财产保全措施已
经完成,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现将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告。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曾庆前
(二)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三)诉讼请求
付的投资款人民币1亿元*(1+6%*原告支付投资款之日至被告支付全部回购价款
期间的天数/365天),暂计算至2026年2月1日为人民币115,813,698.63元)。
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6
年2月11日起计算至被告支付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
任险保费。
东迪度4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71.1万元)的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均未达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进入实质审理阶段,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