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职责,现
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红平先生组成,其中詹学刚先生、段茂兵先生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詹学刚先生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部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事项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次会议 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报告>的议案》
其摘要的议案》
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评价报告>的议案》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次会议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五次会议 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六次会议 务所实施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七次会议 2、《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
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在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执行公司
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二)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始终保持沟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
规范了内部审计工作,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
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及相应的审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相关法规及规则要求,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相关部门进
一步落实内部控制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对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的整体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监督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合规性使用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 2025 年度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等,尤其关注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相关决策程序的合法、
有效性,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有效提升审计工作效率,保障
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2025 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
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
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