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
责,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健先生、独立董事马全利先生和
董事张斌先生组成,由周健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中全部委员均未兼
任公司高管,且主任委员(召集人)周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了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及财务负责人等情
况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议案内容
案》
月 22 日 员会第六次会议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报告》
月8日 员会第七次会议 案》
月2日 员会第八次会议
月 27 日 员会第九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监督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
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完成相
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在审计工作开始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和
协商,在审计过程中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各项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
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
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且不存在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审阅了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
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对
此,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强化
内控管理理念并优化相关流程,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后续
将持续关注内控整改进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六)评估财务负责人候选人
经过审阅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对该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
解,一致认为该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
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四、总体评价
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
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
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
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