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 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6: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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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第 12.9.1 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开市
   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     停牌日期为2026 年 4 月 30 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 年 5 月 6 日。
   ?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瀚川,实施后 A 股扩位简称为ST 瀚川智能。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
         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 20%。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
         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 50 万股。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系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上市公司出现该情形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2.5.2 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立即披露股票
  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若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2.5.1 条第(六)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瀚川智能”变更为“ST 瀚川”;扩位简称由“瀚川智能”变更
为“ST 瀚川智能”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022”;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6 年 5 月 6 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 215Z0577 号)。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第(三)
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2026 年 5 月 6 日起复
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
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 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 50 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
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
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
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 50 万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 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系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上市公司出现该情形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此无
异议。董事会已识别出会计师强调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将其包括在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中。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
公司的影响,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公司相关事项与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为
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状况拟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极督促实控人筹措资金,要求实际控制人尽快解决该事项,减轻和消除对上市公司
的不良影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正在就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未归还金额共计 794.46 万元,构
成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20%。
   公司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学习和培
训,修订相关内部制度,要求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司在所有
重点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
专项小组,全面梳理 2022 年-2024 年度财务数据,逐项核实差错事项的影响金额,
并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及时进行更正。同时,公司将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
缺陷继续深入自查,将内控管理要求嵌入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
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财务规范性,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核心岗位的内控
管理,实现内控管理体系和公司管理机制的协同联动。完善各项业务流程,规范从
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销售回款等收入确认的各个环节操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
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对收入确认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收入确认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6】41 号)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并已整改完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
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
溯调整,涉及到 2022 年至 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告编号: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司内部制度、行
业案例等,做到举一反三,以此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合
规意识及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原则,以公司现有内控制度为基础,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特点,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严格落实内控制
度的责任制;夯实治理效能根基,持续优化内控体系与决策机制,强化合规经营与
风险管控。推进管理流程精细化再造,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为战略
实施提供稳健的制度保障。
第六节 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第七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
投资者热线,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
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 32 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咨询电话:0512-62819001-60163
  电子邮箱:IRM@htsm.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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