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
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名,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383 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
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
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投入足够的
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时间支持业
务的执行。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妍,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 IPO 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彦良,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 IPO 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玉梅,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妍、陈彦良、项目质量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
合伙人支彩琴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警示函)。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9 月 21 日,北
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
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
诉讼程序中。
(四)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及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处理和解决意见分歧的程序。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
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
目内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项目内复核包括由项目负责经理、项目负责总监、项
目合伙人组成的项目内复核贯穿于业务承接到审计报告的现场和非现场全过程。
项目质量复核包括审计报告出具前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对总体审计策略的完
整、审计程序执行的充分适当、重点问题的判断处理正确、审计结论的恰当等复
核后签发审计报告。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
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
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2025 年年审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执行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
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
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
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公司,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和时间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
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
与时间安排,并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
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性规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
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按时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