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职国际)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
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
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
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作为中
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
职国际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
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等多项业务,并
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
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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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
会计师 1097 人。天职国际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 亿元。
在 30 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天职国际构建了“按专业分
工设置部门、按地域布局设立分所”,“人力资源、执业标
准和利益分配完全统一”的高度集中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天
职国际国内网络布局合理,除北京总部外,已在上海、深圳、
广州、长沙等地设置了 26 家分支机构。天职国际构建了健
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发布并实施了全所统一的《内部控
制手册》,各分所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执业
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等方面实现了高度的一
体化,符合国资委对央企审计机构的要求。
自 2003 年以来,天职国际接受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国家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等及其他部委、企业集团
的委托,承办大型企业集团、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年度财务
决算审计近 500 家,目前共担任 30 余家中央企业集团年度
财务决算审计师。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上述议
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计划,天职国
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与公司经理层进行了沟通。天职国际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
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
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天职国际全面配合公司的审
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
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
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天职国际根据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
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
的审计重点展开。在审计过程中,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的现
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程序。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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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
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
(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43 万元,其中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30 万元,与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续
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中建议 2025 年审计费 140 万元
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单位纳入审计范围。
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
责任轻重、规模大小、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工作条件
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审计费用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定价
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天职国际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进行了沟通,涉及
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2026 年 4 月 17 日,
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计委员会
履行了对天职国际勤勉尽责的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审慎发表专业意
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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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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