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集资金相关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鹿山新材”)2025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3,003,0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25.79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
-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22,457,090.9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0,667,188.23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不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364,232,997.67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4,975,136.00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34,861,508.80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9,792,296.8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604,056.00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0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
减:技改项目结项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 10,477,557.85
减:TOCF 项目终止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 46,090,786.36
减:扩产项目终止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 30,399,349.87
减:手续费 479.00
加: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102,947.39
加:银行存款利息 1,104,556.9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796,236.30
注1:本报告中若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为 52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 5,24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费用 10,911,509.4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3,088,490.5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1 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13,088,490.57
-2-
项目 金额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956,795.38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不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202,584,083.21
其中: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48,794,620.75
补充流动资金 153,789,462.46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00.00
减:手续费 312.00
加:银行存款利息 991,895.7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539,195.7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
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
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结项及“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终止实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3-
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同保
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鉴于“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终止实施,2025 年 6 月,公司已办理完毕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名称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广州分行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广州鹿山先进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广州科学城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
合计 11,796,236.30
注:1、“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
-4-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
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
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名称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
合计 13,539,195.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
表 1。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134 号专项鉴证报告,截
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651,159.93 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5-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000 万元。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归还了 500 万元到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归还了 4,500 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合计
归还 5,000 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500 万元。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归还了 2,500 万元到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归还了 2,000 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
合计归还 4,500 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的情况
-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功
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将“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 2024 年 5 月延期至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6 年 6 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
时间由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7-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详见附表 2。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172 号专项鉴证报
告,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
人民币 19,717,361.41 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19,717,361.4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8,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8,000 万元。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
约定的使用期限。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8,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对该
-8-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8,000 万元。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
约定的使用期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销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
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 2025 年 3 月延期至
《 广 州鹿 山新 材料 股 份 有 限公 司关 于部 分募 投项 目延期 的公 告 》(公 告 编 号: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
-9-
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同时,上述事项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上述事项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鹿山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10-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
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鹿山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1-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52,245.7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649.0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490.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64
截至期末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4) 否发生
项目 分变更 资总额 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金额(1) 金额(2) = 重大变
(如有) (3)=(2)-(1) 期
(2)/(1) 化
功能性聚
不适用
烯烃热熔 项目已终
胶扩产项 止
终止)
目
功能性聚
烯烃热熔 2023 年 10
否 5,620.00 5,620.00 5,620.00 0.00 4,585.43 -1,034.57 81.59 3,382.83 是 否
胶技改项 月
目
TOCF 光学 不适用
项目已终
膜扩产项 7,253.69 7,253.69 7,253.69 0.00 2,673.86 -4,579.83 36.86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已 是
止
目 终止)
不适用
研发中心 2027 年 12
否 4,585.00 4,585.00 4,585.00 77.95 1,460.41 -3,124.59 31.85 不适用 (未完成 否
建设项目 月
建设)
补充流动
否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0.00 3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计 — 52,245.71 52,245.71 52,245.71 77.95 40,490.03 -11,755.68 — 3,382.83 — —
-12-
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651,159.93 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500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集资金基本情况”之“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3-
附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51,308.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4.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054.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承诺投资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度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4)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项目 分变更 资总额 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计效益
总额 金额(1) 金额(2) = 态日期 重大变
(如有) (3)=(2)-(1) 效益
(2)/(1) 化
太阳能电
池封装胶 2027 年 12 不适 不适用(未
否 35,929.90 35,929.90 35,929.90 304.68 6,675.14 -29,559.44 18.58 否
膜扩产项 月 用 完成建设)
目
补充流动 不适
否 15,378.95 15,378.95 15,378.95 0.00 15,378.9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用
合计 — 51,308.85 51,308.85 51,308.85 304.68 22,054.09 -29,559.44 — — — —
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
他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717,361.41 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
况”之“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8,000 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元,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用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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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具体
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
他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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