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二五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10158 号
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
的鉴证报告
二、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0
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四、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3-4
表
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L10158 号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鹿山新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鹿山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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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398 号)核准,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扣
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52,543.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 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22,457,090.9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0,667,188.23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64,232,9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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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金额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4,975,136.00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34,861,508.80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9,792,296.8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604,056.00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0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
减:技改项目结项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 10,477,557.85
减:TOCF 项目终止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 46,090,786.36
减:扩产项目终止永久补流(含利息收入) 30,399,349.87
减:手续费 479.00
加: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102,947.39
加:银行存款利息 1,104,556.9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796,236.30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为 52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 5,24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 10,911,509.4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1
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及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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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13,088,490.5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956,795.38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02,584,083.21
其中: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48,794,620.75
补充流动资金 153,789,462.46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00.00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91,895.77
减:手续费支出 312.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539,195.75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
,对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同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
司、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结项及“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终止实施,
用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
销后,本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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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
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终止实施,2025 年 6 月,公司已办理完
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11,796,236.30 元,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 2025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户名称 日余额
江苏鹿山新材料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5599657130083 已销户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广州鹿山新材料 开发区分行(曾用名:中国工商银
股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
广州鹿山先进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
料有限公司 区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
股份有限公司 城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合计 11,796,236.30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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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
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户名称
广州鹿山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股份有限公司 州开发区支行
江苏鹿山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有限公司 州开发区支行
合计 13,539,195.75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况对照表》
。
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4,651,159.93 元。
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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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资金额
合计 522,457,090.98 40,667,188.23 40,667,188.23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5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
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000.00 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
用期限。
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
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500 万元,其中 2500 万元已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归还了 2,000
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合计归还 4,500 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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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和 2024
年 7 月 24 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人民币 1,047.76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 2024 年 5 月延
期至 2025 年 12 月。
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功能性聚烯烃热熔
胶扩产项目”并将节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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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由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717,361.4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合计 513,088,490.57 17,956,795.38 17,956,795.38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8,000 万元,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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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8,000 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情况。
份并注销的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 2025 年 3
月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
装胶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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