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6: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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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
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失总金额为 66,391,835.16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计提金额
                合计                      66,391,835.16
  备注:负数表示冲回。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8,206,984.54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
用损失。经测试,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流动资产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8,820,230.01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润总额人民币 66,391,835.16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
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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