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规范公司运作,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司董事
会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科学决策,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通信服务飞轮+数字生态飞轮”的双轮发展战略为指引,
一手抓通信网络服务,一手布局数字生态,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体系及技术储备,
为客户提供“软件+硬件+服务”致力于成为卓越的数字科技生态服务商。
(1)通信服务业务为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通
信设备商(华为公司、中兴通讯等)、广电网络等提供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优
化服务业务;为行业用户提供自组网、ICT、物联网等系统解决方案和软件开发
服务。
(2)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行业立足社会公共安全领域,以公安、司法、军
队、社区等优质客户为核心,为其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业务。报
告期内公司的相关业务主要聚焦在公安信息化、人口信息管理(涵盖福建、广西、
陕西、山东、河北省份)、社区管理信息化等领域,专注为客户提供数字技术及
数字应用解决方案。
(3)边缘计算业务系 2021 年通过收购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
提供边缘计算、智能化终端的研发、设计以及 AI 智能视觉检测技术、AI 服务器
等硬件解决方案服务商。
(4)渠道销售业务系公司 2020 年新增业务,该业务系公司利用自身渠
道优势代理销售产品。
营业收入 113,956.25 万元,同比下降 5.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7,620.93 万元,同比增加 37.89%。
二、2025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全体董事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
的决策过程,就涉及的公司定期报告、股权激励等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事项充
分研讨、审慎决策,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会后经营
管理层严格按董事会决议进行了规范落实。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
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富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了公司各项经
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 表决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主要事项
号 结果
第五届董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次会议
报告摘要》;
告》;
第五届董 8、《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次会议 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议案》;
董事的议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及预留权益失效的议案》;
的议案》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五届董
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次会议
议案》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董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次会议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五届董 1、《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次会议 案》
第五届董
年度报告摘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日
一次会议
议案》;
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五届董 3.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日
二次会议 3.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则》;
则》;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度》;
议案》;
会的议案》
的议案》;
第五届董
日 事的议案》;
三次会议
员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含 2024 年度股东会)。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
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及授
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会审批的情形,
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高效决策,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
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治理水
平。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义务,行
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凭借自身的专业性、
独立性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工作细则
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科学决策,审慎监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效
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
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工作进度,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发挥了审核与
监督作用。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按时出席了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会
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决议。同时督促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年度报告及时、完整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
位职责、重要性等情况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力度进行了持
续监督,切实履行了自身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优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方面提出了建议,切
实履行了自身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认真谨慎履行
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积极研究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探讨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布局,对公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等事项提出了合理
化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五、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规划
险防范机制,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的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
度,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
发展。同时,加强全体董事会成员履职能力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
学性、高效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
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稳抓产业发展机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
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实维护投资者的参与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凝聚市场
共识,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导力水平,持续完善后备人才库,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做好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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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