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3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产品(包括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单位存款产品等非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产
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工作,以降低
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34.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2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人民币 8,761.7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28.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0]160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3 月 2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22,29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3,528.23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46,558.18 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创新药研发项目 54.84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营 销 渠 道 网 络 升 级建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超 募 资 金 用 于 “NX-
超 募 资 金 永 久 补 充流
动资金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是 ?否
实施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单位存款产
品等非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金额、选择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137.42 8,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7,5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2.33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4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8,0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32,000.00
备注:上表的“实际投入金额”和“实际收回本金”是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的数笔投入金额和收回本金的合计金额。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未
超过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
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单位存款产品等非理财产品),使
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
理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
事宜。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
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工作,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
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南新制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 年
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南新制药本次使用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