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ST 亚振 公告编号:2026-025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
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聚焦核心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持“包
产业,深耕优势领域,以创新为动力,以质
容、关爱、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以“设
量为生命,统筹全球资源与市场,诚信守法,
计立业、诚信经营”为经营理念,以“文化
规范运作,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股
兴业、科学发展”为指导思想,立志创建“百
东创造价值,为客户提供优质资源与专业服
年亚振、百年品牌”,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欧
务,为社会贡献综合效益,实现公司高质量、
式家具的行业典范。
可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材料制造;有色
新增 金属合金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
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
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进
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间限制。 情形的除外。
第八十五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第八十五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 上有 表决 权股 份的 股东 或者 依 照 法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
例限制。
第八十九条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
上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的,单独或合并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
......
董事的,应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中须同时提供
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候选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和基本情况。召集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
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董事会应当
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
时,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措施,期限未满的;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在披
处罚,期限未满的;
露董事候选人情况时,应当同步披露董事会
(七)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
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违反本条规定选
且尚在禁入期;
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
......
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的任职
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
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 十五条 董事会行 使下列职
权: 权:
...... ......
(七)制订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收购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方案,并在股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上述事项; 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对以下权限范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对以下权限范
围内的重大交易事项(公司提供担保、受赠 围内的重大交易事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
进行审议: 务的债务除外)进行审议:
...... ......
有关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适用本章程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
和相关制度规定。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章程 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本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除本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低于本 本章程另有规定外,低于本条规定的董事会
条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下限的交易由董 审批权限下限的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审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第一百一十八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第一百一十八
条中的交易事项,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条中的交易事项,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 ......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
易。 易。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
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发生的交易,可以
免于按照本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履行
相应的审批程序,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但
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除外。
第一百二 十五条 董事长行 使下列职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 (五)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使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定代表人的职权和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人签署的文件;
第一百五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
第一百五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议:
......
......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
(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除上述修订外,对《公司章程》条款编号及文字、标点符号进行了调整,不
构成实质性修订,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内容的修订以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公司章
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
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制定相关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
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了部分公司管理
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制 是否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定类型 股东会审议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
度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其中第 1-9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部分制度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