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 瑞诚 鉴 字[2026]第 612000 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0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 1-2 页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其他附送资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0 传真:62267682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瑞诚鉴字[2026]第 612000 号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正平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正平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正平股份实际情况,
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正平股份公司2025年度存在以下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相关的问题:1.公司存在无法按期足额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
情形;2.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冻结,并已被划扣113,265.00元。除上述情况外,
正平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正平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正平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页以下无正文)
第 1 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瑞诚鉴字[2026]第612000号报告签章页)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