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对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的基本情况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王生物公司
和现金流量。
(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内容如
下: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海王生物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公司董事局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局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尊重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
事局和管理层已制定相应有效的措施,努力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
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为消除上述事项造成的影响,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采取措施消除上述事项
及其影响。
公司内控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主动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向无关联第三方
拆借资金的情况,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内部整改报告,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同时,公司法律事务部针对借款及其利息、罚息、解除质押等事宜进行发函催告、
催收。
上述借款本金已收回,质押担保已解除。
追认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追
认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的管理责任问题,公司将启动问责程序,压实管理责任,
强化关键人员合规履职意识。
公司已完善财务资助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强化了关键节点的审批控制。公
司已启动融资、担保等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明确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的认
定标准、业务部门权限和报告路径,堵塞制度漏洞。此外,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各
部门重大事项信息传递与上报机制,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与时限,确保重大事项及
时上报。
公司将组织金融部、财务部、董事局办公室等部门开展合规培训,重点学习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理
解与业务实质判断能力,提升全员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将持续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工作,严格实施子公司融资、对外财务资
助、对外担保流程的管控,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此类事项的发生。
特此说明。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