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刘玉利作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女、主要社会关系”;
□是 否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 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员”;
□是 否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5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亦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
管理要求。
独立董事:刘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