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98 公司简称:*ST 沐邦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邦宝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存货
管理、研发项目、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监
督。
市场竞争风险、项目建设风险、技术创新风险、资产管理风险、成本费用控制风险、融资风险、人
力资源竞争风险、采购与付款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制度建设风险。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 营业收入总额的0.5%≤ 营业收入总额的 0.2%≤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报 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0.2%
利润总额潜在错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2%
报 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 资产总额的 0.2%≤错 报 <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2%
报 产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错报 0.5%≤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的 0.2%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
重大缺陷 的重大错报而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能的内部
控制监督无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
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重要缺陷
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以上
万元) 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与财务报告不相关的舞弊;缺乏民主决策程
序导致重大失误;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重大缺陷
涉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大或重
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瑕疵;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
重要缺陷
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且未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2024 年内部控制缺陷事项
销售收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更正了 2024 年第一季报、半年报及第三季报,沐邦高科就该事项进
行了会计差错更正。收入更正金额为 19,823.01 万元,占 2024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1.53%,对财务报
表影响较大,上述事项表明沐邦高科客户管理、收入确认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到沐邦高科,沐邦高科用来归还银行借款和供应商欠款,导致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涉及金额 28,260.12
万元,上述事项表明,沐邦高科在募集资金管理、供应商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2025 年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事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和完善,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上市公司的监管规则,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动态优化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优化完善公司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康运行,具体整改情况
如下:
(1)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多项公司管理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梳理各项业务
流程,不断完善、规范管理的各个环节。
(2)加强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对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加强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
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3)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监
督的范围,及时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4)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对部分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了更换。
(1)客户管理、收入确认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完成收入虚假记载相关的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消
除收入虚假记载的影响。
完善销售管理制度,明确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加强销售合同、出库、发货、验收环节审核与收入
复核,保证营业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完整。
(3)在客户管理方面,公司以规范客户管理、防范合作风险为核心,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客户
准入审核、合作过程跟踪、客户信用评估等工作。
(2)募集资金管理、供应商管理、关联交易
公司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资金支出相关制度。公司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对
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审批人员职责,
堵塞监管漏洞。公司针对因关联方交易出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颁布了《关联方交易决策制度》《防止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从内控制度上加以规范。
严格规范新供应商选择以及准入的标准、对供应商资质和背景等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
公司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消除不利影响。截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控股
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已完成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偿,并支付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基于上述整改情况,公司加强了对业务、财务等事项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管控,内部
控制运行有效。公司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适用 □不适用
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
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适用 □不适用
年度、2024年上半年,公司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硅料、孙公司江西捷锐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单晶炉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4年
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公司未
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对2024年上半年虚构单晶炉销售业务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8月28日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
项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023年
度虚构硅料和单晶炉销售业务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2024年度将募集资金以货款或工程款的形式付款后,再通过关联企业借款的形式回流到公司,
用来归还银行借款和供应商欠款,导致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因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2025年度对募
集资金管理整改后没有发生新的募集资金支出。
公司已完成对上述事项的整改,后期公司将继续坚持风险导向原则,通过对主要业务事项、重点关
注高风险领域的管理和控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促进公司
经营活动目标的实现和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涂园华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