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1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提示性公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 上午 9:15-9:25 、 9:30-11:30 , 下午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54 人,代表股份 250,173,363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5.6422%。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848 人,代表股份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股份 76,742,621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79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39 人,代表股份 173,430,7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
的股东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245,688,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0,731,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27%;反对 4,3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28%;弃权 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5,705,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0,749,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15%;反对 4,3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42%;弃权 10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赵健梅、朱锦余、孙钢宏、曾令冰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分别作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5,68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0,725,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94%;反对 4,35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27%;弃权 1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5,715,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0,758,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65%;反对 4,3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7%;弃权 1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5,754,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0,797,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62%;反对 4,267,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60%;弃权 1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因涉及董事和监事薪酬,关联股东李云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喜云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盈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关
联股东姚伟、姜润生、闫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 189,673,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8,998,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79%;反对 5,112,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14%;弃权 17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李云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喜云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盈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关联股东
姚伟、姜润生、闫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89,415,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8,740,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53%;反对 5,323,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02%;弃权 2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5,610,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0,653,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25%;反对 4,3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59%;弃权 1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89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9,94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83%;反对 5,0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97%;弃权 1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5,199,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0,242,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22%;反对 4,78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94%;弃权 1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王佳琪、侯燕玲出席了本次会
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