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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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
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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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提
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意
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
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
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
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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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
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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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4: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
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 年 5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 年 5 月 14 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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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案名称
的议案》
另外,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
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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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广
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并不断的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努力降低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运作规范,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均能
按照规定出席并表决会议。
以上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一:《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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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
规定进行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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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76,580,272.39 元,2025 年度,公司实现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5,353,137.58 元。公司 2025 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3 月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119,609,50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 59,804,754.00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
的股份回购金额 0.0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59,804,754.00 元,占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4.1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
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
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59,804,754.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 44.18%。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 2026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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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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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生产经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拟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
酬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
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按季度发放,每季度发放
二、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董事 2026 年度薪酬主要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平
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与公司年度经营
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结合,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支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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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
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
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计划如下: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综
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申请贷款、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信业务等授信
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
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
项,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
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以上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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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
化学品分装;危险化学品仓储;食品添加剂生产;药用辅料生产;移动式压力容
器/气瓶充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玩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
发;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
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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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须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经批准方可经营的项目,持有效的许可证件从事 危险化学品分装;危险化学品仓储;食品添加剂
研发、 生产、 销售和运输各种工业气体、 医用 生产;药用辅料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
气体、 标准气体、特种气体、 混合气体、 食品 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
添加剂气体、 气体灭火剂、 电子气体、 电子化 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学品、发泡剂; 销售: 气体相关设备及零部件、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气体包装物、 气瓶、 医疗器械、 消防器材及设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备、 机械设备、 机械铸件、 五金建材、 金属材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料、 焊接器具及焊材、 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 学品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
学品除外) 、 塑料制品、 橡胶制品、 家用电器、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
办公用品、日用品、 玩具、 厨房用具; 提供技 制毒化学品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
术咨询、 技术支持服务, 售前售后服务; 从事 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气体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 软件系统开发、 技术 机械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咨询、 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气体检测、 气瓶 玩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
检验; 从事气体相关工程和项目的建设; 从事气 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
体相关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 制造加工、 安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装维修并提供相关服务; 汽车租赁、 其他机械与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
设备租赁、 厂房租赁、 融资租赁、 市场信息咨 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询;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普通货运、 危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险货物运输(按粤交运管许可佛字 440600137950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本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登记机关不
本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登记机关不一 一致的,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致的,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经营范围变更,以及本次章程变更
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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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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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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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态度,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作用,凭借着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
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
告及其他文件,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各独立董事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附件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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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生产经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拟定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如下:
一、 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主要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
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结合,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
缴。
以上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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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
度,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机制,强化风险管控与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督促管理层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稳
步推进各项工作。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动,全球半导体产业呈现结构性复苏态势,逻辑芯片、存储芯片等重点领域需
求改善,进而带动电子特种气体、高纯化学品等关键材料市场需求增长。与此
同时,随着行业新增产能逐步释放、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以及下游客户对价格
竞争力、供应稳定性、技术适配性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行业整体呈
现需求改善与价格承压并存的阶段性特征。
面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董事会坚持围绕主责主业统筹谋划和配置资源,
督促管理层聚焦电子特种气体业务,围绕高端产品导入、重点客户合作、产能
协同、成本控制和供应保障等重点环节持续发力,推动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下
保持整体经营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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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减(%)
营业收入 1,418,749,512.43 1,395,008,056.85 1.70
利润总额 161,438,092.55 221,297,390.66 -27.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353,137.58 184,780,309.56 -26.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032,970.91 293,773,061.24 -1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12,889,123.85 1,949,871,938.32 3.23
总资产 3,582,771,201.15 3,301,138,166.51 8.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3 1.54 -26.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3 1.54 -26.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1 9.76 减少 2.9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24 3.51 减少 0.27 个百分点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表现总体符合行业阶段性特征和公司战略转
型节奏。一方面,公司在高端电子特种气体领域的产品导入、客户验证和产业化
推进持续取得进展,半导体领域应用产品盈利结构得到优化;另一方面,公司正
处于新产品放量、高端产品占比提升和传统产品结构调整并行推进的阶段,收入
增长向利润增长的传导仍需时间。总体来看,公司核心竞争力、主业基础和长期
增长逻辑未发生变化,经营韧性和战略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2025 年度亮点和工作成果
(一)以制度重构为牵引,推动公司治理体系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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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董事会聚焦重组后管理融合和治理效能提升,系统推进制度体系
重构和治理机制优化,着力夯实规范运作基础。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则及治理要求,全面梳理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 28 项制度,进一步明晰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优化决策权限配置,规范事项运行流程,推动制度体系由“分项完善”向“整体
重构”转变。
同时,公司以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规则为导向,
增选职工代表董事,有序取消监事会,将其核心监督职能全面并入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形成更加集中高效的监督机制。通过上述制度体系重构和治理架构优化,
公司治理体系的完整性、运行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
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学研协同和成果转化能力持续提升
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始终将科技创新视为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支撑。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高端电子特种气体领域形成的技术积累、研发能力和成果转
化机制,是公司参与国产替代、提升客户合作深度和构建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基
础。
报告期内,公司以华南理工大学校企联合博士后工作站为核心锚点,顺利完
成首个博士后课题,成功研发蒙脱石基复合多孔气体纯化材料,进一步增强公司
在高纯气体制备、关键杂质控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技术储备与创新优势。
围绕新型纯化材料制备、高效吸附分离技术等方向,公司持续开展定向攻关,推
动公司围绕气体合成、纯化、混配等关键技术方向开展研发攻关,不断增强高端
电子特种气体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
(三)深耕高端电子特气主航道,重点客户突破和市场基础持续夯实
电子特种气体是公司具有高度技术壁垒和长期价值的核心业务方向。董事会
围绕电子特种气体业务的发展节奏、产品路线、客户策略和质量体系持续进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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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部署,推动公司由单点产品突破向多品类、体系化经营稳步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在重点客户合作、产品应用导入和市场基础夯实方面取得积
极进展,产品性能、供货稳定性和技术支持能力持续获得客户认可。公司先后获
得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优秀供应商”、士兰半导体制造事业总部“材
料战略合作供应商”、广东中图半导体“2025 年度优秀供应商”等称号。董事
会认为,公司在高端电子特种气体领域已逐步形成技术、产品、客户和服务协同
构成的综合竞争优势,为后续提升重点市场份额、深化高端客户合作和拓展长期
发展空间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强化组织能力建设,人才梯队和协同支撑体系持续完善
董事会始终将组织能力建设和人才梯队培育作为支撑战略实施、科技创新
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成立组织与人才发展中心,建立专业
技术人才职称提升激励机制,围绕关键岗位、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梯队建设
持续发力,推动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和经验传承相结合,不断提升人才队伍的
专业化和梯队化水平。董事会认为,特种气体行业的竞争不仅体现在产品和市
场层面,更体现在研发能力、制造能力和组织能力等综合实力层面。组织能力
的持续优化,为公司新产品导入、项目推进和战略落地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及时召开董事会,认真研究每一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共召开 13 次会议,共审议讨论通过了 62 项议案,会议
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到会的董事认真研究议案内容,积极交流意见,对各项决议做
到审慎严谨。
(二)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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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加强与股东会的协同合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认真执行并完
成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会议运作的规范化与高效化。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
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审查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
控制度,讨论了定期报告、审计计划、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
运作。
会工作细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评估并提
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并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把关。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结合行业发展态
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就涉及公司重大战略发展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或建议。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秉持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职,报告期内完成了补选
新的独立董事,提名并核查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确保人员的合法合规。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报告期
内,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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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沟通,持续关注公司
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事项,切实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
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2025 年度内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前的保密管控要求,
规范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及管理流程,切实保障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构建多维度、常态化的
市场沟通体系,及时、准确、公平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经营成果、战略规划及
长期发展价值,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资本市场形象。凭借规范、高效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2025 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评 A 级。
投资者沟通渠道与问答内容分类统计
沟通渠道 分类 数量
业绩说明会 整体情况 3
投资者接待日 整体情况 1
财务与会计 1
公司基本状况 15
生产经营情况 19
行业情况 11
股东及股权变动 4
上证 e 互动平台 股份与市值管理 1
重大事项 2
再融资 2
并购重组 1
媒体与投关 2
定期报告与权益分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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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0
附注:上证 e 互动平台问答分类根据回复内容归纳整理,个别回复涉及多类事项,已分类处理并列示;报
告期内公司通过该平台累计回复投资者提问 48 次。
六、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的原则,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
性与合规性,督促公司管理层有效落实公司战略规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业务“一盘棋”统筹推进,持续深化重点行业和核心客户布局。
董事会将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境内外业务统筹协同为核心统领,聚
焦电子特种气体核心主业,重点推进三项核心工作:一是强化战略统筹,坚持境
内外业务一体规划、协同推进,推动全球经营资源向核心主营业务集中,筑牢公
司高质量发展的全球化产业基础;二是深化市场统筹,立足电子特气全球化产业
属性,聚焦泛半导体核心应用领域,深化全球行业研判,统筹境内外市场布局、
客户开发与产业链协同,提升业务发展的系统性与联动性;三是深耕能力统筹,
以境内外行业与客户双向深耕为抓手,全面提升全球市场覆盖、跨区域综合服务
与客户响应能力,巩固客户合作粘性,强化公司全球化核心竞争优势。
(二)聚焦电子特种气体主业延伸与增量培育,统筹研发创新、市场拓展与
体系建设。
董事会将锚定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以电子特种气体主业为核心根基,
围绕主业技术升级、产品迭代与应用场景延伸,纵深推进新产品研发、新技术
储备与境内外新市场统筹开拓,持续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培育可持续的业
务与利润新增长点。立足电子特气产品对技术性能、纯度控制、稳定供应、应
用适配的高要求行业属性,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全链条研发体系与全周期项目管
理机制,强化从技术论证、产品开发、试验验证到成果转化的全过程管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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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研发工作与全球产业趋势、境内外市场需求、客户定制化要求深度匹配,全
面提升研发活动的前瞻性、针对性与成果转化效率。围绕新产品落地导入与新
市场突破的核心需求,公司将持续加强研发、市场、销售等核心专业团队建
设,优化组织资源配置与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提升专业支撑能力与项目
推进效率,构建与电子特气全球业务拓展相适配的人才与组织保障体系。同
时,全面落地以发展质量为核心、战略匹配为导向、投入产出相平衡的资源配
置机制,为公司主业延伸与增量培育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三)持续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和风险管控能力,强化治理风险识别防范,
推动公司治理由经验管理向制度治理、法治治理深化转变。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科学决策能力和监督制衡效能,切实发挥董事会
在战略引领、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识别防控和规范运作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围绕
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财务内控、合规运行等重点领域,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
治理风险、内控风险、合规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识别、研判、预警和防范,推动相
关风险管理要求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各环节,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的系统性、
前瞻性和有效性。
在治理机制建设方面,董事会将持续健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授权机制和
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规范治理运行,推动公司治理由更多依赖经验
判断和个体推动,逐步向依托制度约束、规则运行和法治保障转变,不断增强治
理体系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与此同时,董事会还将持续加强董事履职
能力建设,督促董事不断提升规范履职意识、专业判断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和监
督履职能力,推动董事会成员由履行个体职责向提升整体治理能力转变,全面增
强董事会履职质效,更好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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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召集人,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曾诚,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布里斯托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曼彻斯特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现任香港理工
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2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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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在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任职召集人。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
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
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
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
是否连续
事 应参加 亲 自 以 通 讯 委 托 出席定 出席临
缺席 两 次 未 亲
姓 董事会 出 席 方 式 参 出 席 期股东 时股东
次数 自参加会
名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会情况 会情况
议
曾
诚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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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 1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
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效率。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
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出席战略委 出席审计委 出席薪酬与 出席提名委 出席独立董
姓名 员会情况 员会情况 考核委员会 员会情况 事专门会议
情况 情况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参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
数
曾诚 0 0 0 0 0 0 0 0 1 1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
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等情况,进行多次沟通,定期听取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审
计机构评价、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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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到公
司进行现场考察,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走访,独董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3 天,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
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
司对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
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
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
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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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
落实,稳步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为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公司的
关键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建立、健全、
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实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良好
运行。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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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形;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投票权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业发展动态,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拓宽自身知识面,
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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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曾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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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鲁瑾,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 年
万胜博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2 年 1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
会经技部主任、常务副秘书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江苏太平洋石英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2015 年
至 2023 年 8 月任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广
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中巨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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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委员,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召
集人。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
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
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事 应参加 亲 自 以 通 讯 委 托 是 否 连 续 出席定 出席临
缺席
姓 董事会 出 席 方 式 参 出 席 两 次 未 亲 期股东 时股东
次数
名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自 参 加 会 会情况 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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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鲁
瑾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 5 次,
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
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
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 事 出席战略委 出席审计委 出席薪酬与 出 席提 名 委 出 席 独 立 董
姓名 员会情况 员会情况 考核委员会 员会情况 事专门会议
情况 情况
应 参 实 际 应 参 实际 应 实 际 应 参 实际 应 参 实 际
加 次 出 席 加 次 出席 参 出 席 加 次 出席 加 次 出 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
数
鲁瑾 0 0 0 0 2 2 1 1 2 2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
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参加与华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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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事务所审计初期预审阶段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
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
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到公
司进行现场考察,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走访,并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参加的上海半导体展
览,在公司展位协同交流,独董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
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
议。同时,公司对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办公
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
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
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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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的,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有积
极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曾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人就上述提名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提名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相关
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条件;提名的董事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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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认为本次作废、回购注销安排和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
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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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专业特长,
积极了解公司经营运作与创新发展情况,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各项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始
终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发生。
事职责,充分展现独立性和专业性,保持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坚持深入现
场实地调研,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鲁瑾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召集人,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
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有超,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在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任职,2018 年 4 月至今进入暨南大学管理学
院会计系工作,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系副主任,广东省会计学会
理事。兼任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月至今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在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任职召集人。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
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
是否连续
事 应参加 亲 自 以 通 讯 委 托 出席定 出席临
缺席 两 次 未 亲
姓 董事会 出 席 方 式 参 出 席 期股东 时股东
次数 自 参 加 会
名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会情况 会情况
议
谭
有 12 12 10 1 0 否 1 1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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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1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 10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审议及
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
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
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出席战略委 出席审计委 出席薪酬与 出席提名委 出席独立董
姓名 员会情况 员会情况 考核委员会 员会情况 事专门会议
情况 情况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参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
数
谭有 2 2 5 5 2 2 0 0 1 1
超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汇报,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问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
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等情况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并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参加与华兴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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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审计初期预审阶段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
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
沟通交流,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及
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
营等情况,并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新产
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独董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3 天。
本人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
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
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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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
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
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
报告,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8 月 28 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
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高均保证定期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2025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则配套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
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
稳步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
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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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年度公
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在此之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
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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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认为本次作废、回购注销安排和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
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形;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投票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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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动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通过现场调研和与管理层的交流,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各项业务的经营
与发展情况。就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信息披露等重要事宜,积极与
管理层进行事前沟通,严格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审阅了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各项议
案,重点关注了与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与 ESG 信息披露、关联交
易、重大投资等影响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绩效的议案。同时,凭借自身积累的专
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就公司相关决策做出了风险提示和建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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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谭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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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文德,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1992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华东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长江学者;2009 年
司监事;2012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名
为许昌首山天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鲁沂能源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
席科学家;2018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申欣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1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思卡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华特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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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在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任职召集人。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
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
是否连续
事 应参加 亲 自 以 通 讯 委 托 出席定 出席临
缺席 两 次 未 亲
姓 董事会 出 席 方 式 参 出 席 期股东 时股东
次数 自 参 加 会
名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会情况 会情况
议
肖
文 13 13 13 0 0 否 1 2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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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2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 10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
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
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
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出席战略委 出席审计委 出席薪酬与 出席提名委 出席独立董
姓名 员会情况 员会情况 考核委员会 员会情况 事专门会议
情况 情况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参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
数
肖文
德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
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于 2025 年 1 月 3 日
参加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初期预审阶段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
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听取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就
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控情况等事项充分沟通,有效
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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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
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与广
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交流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及时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的
事项,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走访,并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参加独董后续现场培训,系统学习董事履职规范、实务与经验总结
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夯实了履职基础,独董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及时掌握
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
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对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职提供了
必要的办公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
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
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
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
报告,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8 月 28 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
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在此之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本人认为华兴具有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
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一致同意聘任华兴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曾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人就上述提名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提名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相关
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条件;提名的董事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
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
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
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
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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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肖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