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6-2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3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345,033,33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2.055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36,813,888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 50.81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219,445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 1.2401%。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
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40,620,307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10%;
反对 4,290,226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34%;
弃权 1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的刘云鹏律师、王诗洋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