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6-44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2 人,代表股份 189,404,172 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7.6865%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3 人 , 代 表 股 份
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05,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183%;反对 7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96%;弃权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05,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183%;反对 7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96%;弃权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614,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27,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873%;反对 7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38%;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9%。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651,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65,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830%;反对 7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96%;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651,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65,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830%;反对 7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96%;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余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保证金、公司债券),授信额度在授权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方式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同意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表决结果:同意 188,655,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68,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097%;反对 7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29%;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651,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65,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830%;反对 7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96%;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651,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027%;反对 7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4%;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65,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830%;反对 7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96%;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88,655,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68,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097%;反对 7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29%;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618,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31,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188%;反对 7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38%;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88,605,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782%;反对 7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9%;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18,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181%;反对 7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45%;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735,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48,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388%;反对 6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38%;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