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 新华医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5: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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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6-015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 1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的《新华
医疗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新华医疗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新华医疗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 151,669,479.75 元(含税)。
   公司 2025 年度拟以总股本 606,644,54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 元(含
税)。
   此议案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
明》。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
控制有效性审计等项目的服务,聘期一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
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
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79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44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 35 万元)。
      此议案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期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担保额度
序号             公司名称
                                 直接       间接      (万元)
合计                /               /          /     137,700
      上述担保中,公司对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美”)
的担保包含 4,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系用于担保上海泰美与其供应商施乐辉医用
产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合同项下的债务。若此保函担保额度未全部
使用,可用于其他业务担保。
      此议案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6 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全年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其中主要包括:
                                                授信额度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万元)
合计                                         874,000.00
  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保函;
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贸易融资及内保外(内)贷业务等,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有关前述业务的利息、费用、期限、
利率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一切与前述
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议案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及权属控股和全资子公司计划 2026 年度投资约 53,539 万元,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约 20,929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约 32,610 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国资管
理单位审批金额为准。
  该投资计划为公司 2026 年度投资预算规划,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与公司经
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公司会根据项目进度等情况适
当调整,存在不确定性。
  该投资计划中的具体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投资项目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新华医疗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新华医疗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的议案》
为:独立董事 8 万元/年;外部董事 8 万元/年(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酬的外
部董事除外)。
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月进行发放,绩效
薪酬依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履职的考核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考核后进行发放。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关联董事顾维军先生、吴晓辉
先生、姜丽勇先生、黎元先生回避表决。因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一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王玉全先生、王月永先生、崔洪涛先生、赵小利先生、张福泉先生、
周娟娟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顾维军先生、吴晓辉先生、姜丽勇先生、黎元先
生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
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
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
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和审
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
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
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
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
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
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上海远跃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收购苏州浙远
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的议案》
  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浙远”)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远跃制药机
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跃”)持股 1,6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0%;
浙江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7.5%;自然人
颜华辉持股 15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0.75%;自然人林志展持股 15 万元,占其
注册资本的 0.75%;自然人刘俊持股 1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0.5%;自然人杨
鹏军持股 1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0.5%。苏州浙远主要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
施工工程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制药专用设备制造、销售;医疗器械生产、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等。
  本次股权收购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苏州浙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
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上海远跃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002 号),
以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苏州浙远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评估结论为-919.00 万元,最终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
  为实施苏州浙远发展规划,助力新华医疗加快推进中药制药业务布局与发展,
经公司与自然人颜华辉、林志展、刘俊、杨鹏军协商,公司拟以 0 元的价格收购
上述自然人持有的苏州浙远 2.5%的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上海远跃持有苏州
浙远的股权变更为 82.5%。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未达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需股东会审议的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综合考虑新华医疗在手术机器人领域的整体布局,新华医疗拟通过全资子公
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佗国际”)出资 9,360 万元设立新华医
疗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
“新华机器人公司”)。新华机器人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其中公司全资
子公司华佗国际出资 9,36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78%;港深科新联合医学(深
圳)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04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7%;港深科新融创医
学(深圳)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6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5%。公司成立后,
将作为手术机器人研发平台,依托注册地相关政策和合作方技术资源,进行手术
机器人医疗器械的研发、销售及对外合作。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
   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湖北公司”)成立于
占其注册资本的 50%;自然人陈翔持股 2,4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0%;公司
全资子公司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弘新”)持股 600 万元,
占其注册资本的 10%。新华湖北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Ⅱ类、Ⅲ类批发(经
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批发兼零售;
机械设备、医疗设备的租赁、安装、维修;医疗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信息
咨询;投资管理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为聚焦核心主业发展,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根据公司“调结构 强主业 提效
益 防风险”的管理方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淄博弘新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
挂牌方式转让合计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 6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 8,151.78 万元(截
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新华湖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及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权涉
及的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
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 010775 号),以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华
湖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论为 6,292.14 万元。
公司已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和底价确认程序,后续将根据底价的确认
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新华湖北公司 60%股权的挂牌依据。
  本次出售资产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回报股东的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
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监管要求,有助于实现公司的长
期稳健发展与持续价值创造。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7-2029 年)》
  此议案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7-2029 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拟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00 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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