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6-027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 1888 号(江宁开发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序号 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15 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上市。 简称“深交所”)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向中国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向中国证
证监会完成备案,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监会完成备案,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境外上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9,678 万股境外
市外资股,于【】年【】月【】在香港 上市外资股,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在香
联交所主板上市。 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股,
均为普通股;其中 A 股普通股
【87,101.8453】万股,H 股普通股【】
总股本的 90%;H 股普通股 9,678 万股,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起生效实施。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
为把握市场时机,确保公司在择机发行新股时享有灵活性,根据《公司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
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予公
司董事会增发股份的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并取得所有政
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
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总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
股份)20%的限额内,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新增的股份及/或购股权(包
括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新股的其他证券)。
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可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
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
对象、募集资金投向、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具体认购方法、原有股东优先认购
比例及其它与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
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
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
日(孰早)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
为使公司享有可于适宜时机回购公司股份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
会回购公司股份的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
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
发行 A 股股份数目(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及已发行 H 股股份数目(不包括
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决定是否回购 A 股和/或 H 股股份并制定回购方案。
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或终止相关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目、回购时机、回购期间等,并全权办理有关
回购股份并注销或持作库存股份的全部事宜,包括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
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
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
日(孰早)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业中独立、客观、公
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中汇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
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
机构,聘任期限 1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鉴于需投入更多时间兼顾个人事务、陪伴家人,何灵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董事会同意指定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侃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吴侃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简历
吴侃先生 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就职于美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加入公司,历任埃斯顿机器人公
司市场部经理, 埃斯顿集团海外中心总经理,埃斯顿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63,033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为 0.13%;持有派雷斯特 3%的股权,派雷斯特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26.34%。吴侃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波先生系父子关系,
与吴波先生、派雷斯特构成一致行动人。吴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侃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
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