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决议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韩小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的资料,独立董事针对中汇对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
了核查,一致认可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执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为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出席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与会独立董事签字页)
韩小芳 汤文成 林金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