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
量及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意见
鉴于公司已分别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2023 年季度、2023 年年度、2024 年
年度、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
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 238.68 万股,回购价格为 5.294 元/股。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3.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
回购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其余 61 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期对应的 215.28 万
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特此说明。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