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6-021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长王煜,董事王志杰、陈可,
独立董事郑培敏、金铭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正华、副董事长张秀智、董事王
炜、独立董事李若山以网络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全部 9 名
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
告》。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
上,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6 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在当期盈利、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
净利润的 100%,上述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董事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
实施。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