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上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09,463,803.1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兼顾
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6.80 元(含税)。
截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 397,211,355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
已回购的股份 9,212,990 股,即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387,998,365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63,838,888.20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7.19%。公司 2025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
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98,638,245.73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462,477,133.93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65.19%。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
公司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462,477,133.93 298,273,777.06 239,166,165.60
回购注销总额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9,463,803.15 854,872,384.00 849,591,844.12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3,035,648,328.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99,917,076.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804,642,677.0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999,917,076.59
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否
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24.27%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否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对应年度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
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