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为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成交最高价为29.702
元/股,最低价为29.55元/股,成交金额为10,366,0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自董事会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4月23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计算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
人民币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5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5
元/股-0.4678970元/股≈34.53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4.53元/
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96,03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4.53元/股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48,01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