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5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陕西莱特光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19,157,415.4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84,676,763.0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402,437,585 股,扣除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股 份 数 2,998,449 股 后 , 实 际 参 与 利 润 分 配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19,831,740.80 元(含税),
占公司 2025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4.68%。
公 司 2025 年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已 实 施 的 股 份 回 购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人民币 169,837,088.82 元(含税),占 2025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 77.5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
( 以 下 简 称 “ 回 购 并 注 销 ” ) 金 额 0.00 元 , 现 金 分 红 和 回 购 并 注 销 金 额 合 计
为 54.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9,831,740.80 100,349,199.56 24,094,127.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9,157,415.44 167,318,929.31 77,045,841.5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54,507,395.4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否
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58.10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
否
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
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
否
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2025 年半年度、2024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实际派发金额。
二、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
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半年度及/或前三季度)
分红方案。2026 年度的中期分红规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的规定,
公司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 2026 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
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
围内,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事项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
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