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华兴审字[2026]25017400019 号﹞,2025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
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7,489,292.6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53,181,106.75 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59,534,730.42 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
报表、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董
事会提出: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17,489,292.62 -435,457,309.86 -412,180,905.70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353,181,106.7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59,534,730.42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55,042,502.7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是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上市公
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数,合并报表
述规定中最低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的前提条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
分红范畴,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由于公司 2023、2024、2025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现金流大幅减
少。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
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
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 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由公司董事会在确保公司具有适
当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状态、当
期业绩情况等多重因素后提出的,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
自主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
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相
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