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9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是基于行业及企业发展阶段、公司
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
因素的综合考虑。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2,472.93 万元,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90.04 万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
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结合 2025 年公司亏损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拥有必要
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资金需
求,公司拟决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90.04 万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2,472.93 万元。公司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企业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药业。医药制药业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是“面
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性行业。2018 年以来,医保控费、集采改革改变了国内
创新药、仿制药的价格体系,制药行业面临结构变化,推动制药企业从销售驱动
向创新驱动转变。
医药制造业的特点之一是技术门槛高、投入大、周期长,产品在上市前需要
经过长期复杂的研发和严格的审批。一般创新药在上市之前需要经过化合物筛选、
原料药研究、制剂研究、临床前药理毒理安全性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等环
节,从立项到产品上市需要耗费数年甚至十余年时间,且产品上市的成功率低于
申报等环节,从立项到产品上市大约需要 3 年以上的时间。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公司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
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引进技术等方面,保证公司技术保持先进性、实现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和资金需求
-2,126.71 万元、-34,650.52 万元和-13,690.0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负债率是 11.99%,偿债能力较好。
考虑到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亏损的情形,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持
续成长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
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等因素,为确保公司
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决定 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和收益情况
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促进
主营业务发展,支持新项目建设及储备公司长期发展所需的资金,为公司“内生
增长和外延扩张”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更好地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时,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于 2025 年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截
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288,014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924.59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
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争取以现金分红形式回
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
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更好地
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
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