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
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
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发表了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
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点科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
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内,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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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21
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
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
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
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
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整为:28.44元/股。
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情况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7,235,86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 222,065,108.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412,40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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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
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2 日,除
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23 日,现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
程序”的规定: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
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
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
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
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
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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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
根据上述规则,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
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总数=15,324,000×(1+0.3)=19,921,200 份,其中: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2,281,500×(1+0.3)=15,965,950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
量=3,042,500×(1+0.3)=3,955,250 份。
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28.44-0.7)÷(1+0.3)≈21.34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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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事项。
五、律师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
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事项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