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科技: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5: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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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
凌云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剩余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 5 名激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励对象已离职,且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董事会、监事会同
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于作废 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戚
正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并对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股票进行归属登记。
于作废 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第二次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业绩考核目标A,归属比例
营业收入不低于9亿元(业绩考核目标C,归属比例50%)。
  根据公司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C,因此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作废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2,06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因业绩未达标已全部
作废。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即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由 135 人调整为 129 人、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14 人调整为 13 人,
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26,970 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履行必要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
归属期,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本次归属数
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作废数量及信
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
律法规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上网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第二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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