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3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 年 4 月 29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654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45 元/股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行权价格为 10.45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临 2026-024)。
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5)、《关于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6)等相关公告。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发表
了明确意见。
(二)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依据《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时满
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
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
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向 1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 654 万份,行权价格为 10.45 元/股。
(三)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等待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3)行权安排
等待期届满之后,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可行权日必须为
交易日,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在下
列期间行权(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
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届时,若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
权益亦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达到行权条件而未行权或未达到
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⑦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
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
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
核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 以2024、2025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公司
权期 2026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 以2025、2026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公司
权期 2027 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注:2024年-2027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
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考核目
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
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
事业部的考核是通过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年度经营目标的考
核结果确定达标情况。考核结果按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结果划
分: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与个人所在事业部前一个年
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挂钩,具体以公司制定的《经营目标考核责
任书》为准。在公司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均达标情况
下,根据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前一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相应确
认其当期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占本次应行权的股票期
经营目标考核结果
权的比例(下称“事业部行权比例”)
优秀 100%
良好 80%
合格 50%
较差 0%
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行权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如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相应考
核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行权当期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不同的行权比例,原则
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具体见下
表:
绩效等级 A B C D E
行权比例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期最终行权比例,受事业部行权比例及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统一约束,具体以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
的《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约定为准。若该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个
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期可行权额度×事业部层面行权比
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
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31 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职能管理人员等(不包括独立
董事)
,涉及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654 万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股票期权数 获授权益占授 获授权益占公司
类别
量(万份) 予总量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业务、技术、职能管 654 100% 1.23%
理人员等(131人)
注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2:公司股本总额按530,906,846股计算,不含公司尚未完
成回购注销程序的2,397,500股股票。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
异
鉴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降职情况,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
整。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由676万份调整为654万份,
授予激励对象由136名调整为131名。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本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二)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
存在《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三)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业务、技术、职能管理人员等,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获授股票期权
的条件。
(四)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4 月 29 日为
授予日,向 13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654 万份,行权价格为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予日
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
五、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行权条件完成情况等
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按照授予日股票期
权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
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董事
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29日,根据授予日股
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相应产生的激励成本,具体参数选取如
下:
(一)标的股价:11.94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二)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各行
权期可行权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11.88%、16.39%(上证指数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15%、1.26%(中债国债到期收益
率);
(五)股息率:3.18%(公司最近一年的年化股息率)。
经测算,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相应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
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激励总成本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预计结果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会计成本。实际
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
股票期权数量有关。
注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
公司相关期间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
能够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
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不违反《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截至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不违反《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的
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