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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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2)。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北
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5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作废。
面归属比例为 A;3 个部门完成比例 60%≤A<80%,部门层面归属比例为 60%。
上述本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6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5.15 万
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或放弃本次归属,则已授予尚未办理归
属登记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5.15 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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