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崇德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谦 联系电话:0755-25869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武辉 联系电话:0755-2586980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22 日
募集资金新规解读、募集资金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查要点及监管案例分析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
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
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
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
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
规定的情况。
注:保荐人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询。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
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即“交割日”)完成交割,
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
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存
续公司国泰海通,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
合并交割日后,因保荐项目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下:(1)2025 年 5 月 23 日,因中鼎恒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
深交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2)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
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3)2025 年 9
月 16 日,因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
监管措施。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谦 吴武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