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作为烟台亚通
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精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规定要求,对亚通精工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旭源新能源、卡
斯凯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
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焦召
明先生、焦显阳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了
表: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5 年预计金额(万元) 2025 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商 旭源新能源 200.00 186.41
品、接受劳务 卡斯凯特 1,000.00 433.94
向关联人出售商
卡斯凯特 30.00 12.22
品、提供劳务
合计 1,230.00 632.58
(三)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年年初至上
本次预计 占同类业 月末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 占同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金额(万 务比例 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金额 业务比
类别
元) (%) 交易金额(万 (万元) 例(%)
元)
向关联人 旭源新能源 133.00 5.00 29.51 186.41 7.86
采购商品 卡斯凯特 1000.00 95.00 29.55 433.94 83.06
向关联人
卡斯凯特 1,500.00 20.00 - - -
采购劳务
向关联人
出售商品、 卡斯凯特 15.00 20.00 - 12.22 19.91
提供劳务
合计 2,648.00 / 59.06 632.58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莱州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MA7BLX5D22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府前东街 51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焦兰晓
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0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风
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旭源新能源总资产 986.31 万元,
净资产 283.96 万元,2025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238.87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9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焦兰晓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焦召明为兄弟关系,焦兰晓
持有旭源新能源 70%的股权,且焦兰晓担任旭源新能源法定代表人、董事兼经理,
因此旭源新能源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名称:烟台卡斯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5677114871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淇水村(玉海路)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召明
注册资本:120.6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
金属制品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
装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木
材销售;塑胶表面处理;喷涂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产业
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卡斯凯特总资产 8,370.73 万元,
净资产 7,210.94 万元,2025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6,189.69 万元,实现净利润
关联关系:公司和卡斯凯特的实际控制人都是焦召明先生,因此卡斯凯特属
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旭源新能源、卡斯凯特皆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与
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所需,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
为依据,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来确
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旭源新能源、卡斯凯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
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
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从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超过上述关联
交易授权额度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亚通精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预计的日常
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