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作为烟台亚通
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精工”、“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要
求,对亚通精工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等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2]2726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9.09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27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年 2 月 14 日到 账。 上 述 资 金到 账 情 况业 经 容 诚 会计 师 事 务所 容 诚 验 字
[2023]100Z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另扣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2,835.1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78,434.81 万元。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结项
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合计 78,434.81 42,585.76 /
注: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蓬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
蓬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38号、2023-39号公告。
(三)本次增资概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了便于募投项目的
实施,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 亿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亚通重装增资用
于实施募投项目,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
投资类型
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莱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______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不超过 1.50 亿元)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
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的全资子公司亚通重装是公司募投项目“莱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投资类型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全资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91370683569038345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焦显阳
成立日期 2010/12/31
注册资本 12,100 万元
实缴资本 12,1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海街 689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海街 6898 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
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
设备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
与设备租赁;汽车销售;交通设施维修;货物进出口;专用
主营业务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进出口;普通机械
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机动车修理
和维护。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单位:元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16,704,352.78 1,006,353,047.18
负债总额 388,527,617.96 398,046,395.72
所有者权益总额 628,176,734.82 608,306,651.46
资产负债率 38.21% 39.55%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5,687,363.25 437,146,872.64
净利润 -830,529.30 25,206,444.62
本次增资前后亚通重装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金额不超过1.50亿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管理形成有效控制,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审慎且充分的论
证,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水平、产品价格等因
素的状况和可预见的未来发展做出的判断,若未来实际情况与预期出现差异,则
募投项目的实际收益将有可能低于预期。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募投项目推进
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积极预防和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亚通
精工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