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禾丰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丰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禾丰股份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66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1,011.6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988.35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到位,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
验[2022]7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
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名称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8,988.35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4 月 28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2025 年 9 月 8 日归还 15,000.00 万元,
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2026 年 4 月 23 日归还 5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
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211.03
募集资金投 已使用募集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资金额 资金金额
沈阳农大禾丰饲料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全价饲料项目
安徽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
- - 已于 2025 年终止
猪饲料和 15 万吨反刍饲料项目
黑龙江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
吨教保饲料项目
阜新禾丰农牧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头
仔猪育繁推一体化项目
凌源禾丰农牧有限公司 1 万头原种猪
场项目
屠宰项目已于
安徽禾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屠宰 2025 年结项,肉
与冷链物流产业化建设项目 链项目已于 2025
年终止
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 3 万
吨熟食和调理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已于 2025 年结项
四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双辽市 8,000
万只肉鸡养殖屠宰深加工全产业链项 10,000.00 10,000.00 本次结项
目一期工程
四平禾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 1,440
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尚未安排用途的募集资金 57,995.47 - -
合计 148,988.35 90,092.88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是指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不包括尚未
归还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5,000.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5.8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
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且暂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
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80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5.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