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呈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呈和科技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 号),呈和科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33,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6.48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9,334,432.00 元,扣除主承销商、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的保荐费用和
承销费用人民币 41,946,754.56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507,387,677.44 元,已由中信建
投 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汇 入呈 和 科 技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21]第 ZC1035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8 号),呈和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2,442,9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12 元。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 1,994,298 股,共计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97,959,917.76 元,扣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含税)2,900,000.00 元后的余
额人民币 95,059,917.76 元,已由中信证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汇入呈和科技募
集资金专户。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29,960.75 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92,029,957.0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人民币 34,116.28 万元,
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2.95 万元,置换前期公开发行股
票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968.43 万元,公开发行股票支付发行费用资
金人民币 440.7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0.00 万元,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
民币 470.55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 1,431.9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203.00 万元,
收到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 12.43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
币 312.75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减: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注 1) 25,916,557.91
加:2025 年度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58,566.84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2) 95,070,754.8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 1:2023 年度,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新增呈和科技作为“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
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华路 13 号作为实
施地点。公司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不变。
注 2:公司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已于 2024 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3.49 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后续
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9,507.08 万元
(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 3:2025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23 年 7 月实施完毕,募集
资金人民币 9,203.00 万元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将开设在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5842527010081)办理注销
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41,000.00 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
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新材料
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
日起 36 个月。2021 年 9 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荐机构,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的保荐协议。后续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远景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并终止了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注销。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23 年 7 月实施完
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注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司 州远景路支行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司 州东风支行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司广州龙归支行
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广州远景路支行
合计 - - 0.00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5 年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23 年 7 月实施完
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注销。
本年度,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已于 2024 年
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人民币 9,503.49 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扣除后续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9,507.08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C10199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呈和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呈和科技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经核查未发现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329.5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98.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237.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 目,含部分 调整后 本年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性是否发
项目 变更(如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1) (2) 差额 (4)=(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有)
(3)=(2)-(1)
广州科呈新建高分 2024 年 9 月 不适用
子材料助剂建设项 - 41,000.00 41,000.00 41,000.00 2,591.66 33,354.28 -7,645.72 81.35 不适用 否
目一期 (注 1) (注 2)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4,000.00 4,000.00 0.00 4,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高分子材 2023 年 7 月 不适用
料助剂生产技术改 - - 3,329.59 3,329.59 0.00 3,376.61 47.02 不适用 否
(注 3) (注 4) (注 5)
造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9,507.08 9,507.08 9,507.08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45,000.00 48,329.59 48,329.59 12,098.73 50,237.97 1,908.38 103.95%(注 6)
注 1:公司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已于 2024 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3.49 万元(含累计理
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后续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9,507.08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 2:公司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已于 2024 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新增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科呈新建高分
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华路 13 号作为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新增实施主体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厂房内部及生产辅助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该部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 3:超募资金(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 100%,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项目投入。
注 4:超募资金(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注 5: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本项目全部在原有厂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和投资建
设,系对原有建筑设备设施的更新和建设,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由于与原有生产系统共用采购、研发、生产人员和公用设施等,共同发挥作用,因此无法
单独测算效益实现情况。
注 6:公司募投项目总体进度超过 100%,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益也用于项目投入。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19,913,800.00 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29,500.00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9,684,300.00 元。上述事项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已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公司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已于 2024 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 2025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3.49
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后续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9,507.08 万元(含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