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发证券”“保荐人”)对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药集团”“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74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36,842,10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5.00 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362,619.4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88,637,375.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到账,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勤信
验字【2024】第 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发行名称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8,863.74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4 年 4 月 17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二)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归还情况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1,000 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6 年 4 月 27 日,公
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1,000 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902.20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
募投项目名称 (注) 项目状态
金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医院器械耗材 SPD 项目 22,800.00 21,663.74 - 实施中
健 康 产 业 园 项 目 之中 药
配 方 颗 粒 生 产 及 配套 增 11,200.00 11,200.00 5,767.51 实施中
值服务项目(一期)
柳州物流运营中心项目 10,000.00 10,000.00 2,460.40 实施中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2,898.28 实施中
补充营运资金 21,000.00 21,000.00 20,997.41 实施中
合计 70,000.00 68,863.74 32,123.59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1,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1,663.74 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 7,136.26 万元
自有资金。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优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施该项目。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
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
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足额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用管理账
户开展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及管理。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
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英阳 李 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